| 北京市建設工程評標專區專家評標勞務費支付管理規定 |
| 發布日期:2005-11-25 |
北京市建設工程評標專區專家評標勞務費支付管理規定
為了進一步規范評標專區內的評標活動,保證評標專家和招標人的合法權益,現決定對在北京市建設工程封閉評標專區(以下簡稱“專區”)內進行評標活動的評標專家勞務費用領取和支付進行如下規定。
一、在專區內進行評標的工程項目招標人應當向參加評標活動的評標專家支付評標勞務費用;
二、招標人支付評標專家的勞務費應當在評標前密封,并存放在專區門口的指定保險箱內,在評標結束后統一向評標專家支付;
三、在專區參加評標活動的評標專家在評標結束前,不得收取或向招標人索要任何勞務費;
四、招標人代表或其經辦人進行身份登記后,出示《評標專家抽取結果通知單》,向專區工作人員領取保存評標專家評標勞務費的保險箱鑰匙,存放好專家勞務費并保存好鑰匙;
五、評標活動結束后,評標委員會主任應當通知專區工作人員,要求招標人代表或其經辦人對評標結果進行檢查;
六、招標人核對相應工程項目的評標結果及評標資料完整無誤后,將《評標結果書面報告》復印件送交專區工作人員;
七、專區工作人員對《評標結果書面報告》留存登記后,根據已登記的資料核對招標人代表或其經辦人的身份,確認無誤后打開保險柜大門,監督招標人代表或其經辦人打開小保險箱,取出事先存放的評標專家勞務費并收回小保險箱鑰匙;
八、招標人代表或其經辦人在專區外向各評標專家支付勞務費;
九、專區將對專家勞務費保存和發放進行全過程錄像,如招標人代表或其經辦人對存放過程有疑義,可以在15天內憑單位出具的調查函和經辦人法人授權書,調看有關監控錄像;
十、專區工作人員在評標結束前不得擅自打開保險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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