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切實做好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標準施工招標文件試點工作的通知 |
| 發布日期:2008-06-02 |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切實做好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標準施工招標文件試點工作的通知
蘇發改法規發[2008]518號
各市發展改革委、省各有關部門: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建設部、鐵道部、交通部、信息產業部、水利部、民航總局、廣電總局聯合編制的《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以下簡稱《標準文件》)于2008年5月1日起試行。按照九部委《〈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的試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56號)、《關于做好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標準施工招標文件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發改法規[2007]3419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抓緊做好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標準施工招標文件貫徹實施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法規[2008]938號)的有關規定,現就做好我省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高度重視《標準文件》的試行工作
《標準文件》是國務院有關部門針對招投標實踐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在總結和借鑒國內外經驗的基礎上編制的,是集體智慧的結晶。切實做好《標準文件》的試行工作,對于進一步統一招標投標規則,提高招標文件質量,規范招標投標活動,加強政府投資管理,預防和遏制腐敗,促進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招標投標市場,具有重要意義和積極推動作用。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開展《標準文件》試行工作,通過試點,及時發現問題、總結經驗,為進一步修改完善《標準文件》提供可資借鑒的例證。
二、抓緊落實試點項目
各單位要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情況,本著積極穩妥、實事求是的原則,抓緊落實使用《標準文件》的試點項目。建議選擇一定數量的規模大、建設周期較長、施工工藝要求高的政府投資項目或者全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進行試點。請各單位于6月30日前將所選試點項目的有關情況報送我委法規處(附表)。
三、加強指導,全過程跟蹤
選擇試點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試點項目招標人的督促指導,做好溝通、協調和必要的解釋工作,妥善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對試點項目的招投標活動進行全過程(從編制招標文件至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施工合同)跟蹤,隨時掌握《標準文件》試點工作動態。對于應由試點項目招標人自行解決的事項,選擇試點項目的單位不能干涉甚至代替試點項目招標人作出決策。
四、及時反饋試點情況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的要求,我委將從今年5月起,每3個月向《標準文件》編制工作小組辦公室報告一次本省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因此,希望各市發展改革委和省各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及時反饋試點工作情況,主要包括試點項目選擇情況、《標準文件》使用情況、使用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建議、試點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總體情況等,以便我委及時匯總本省有關情況,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報告。為便于掌握和反饋試點情況.建議選擇試點的單位有針對性地對試點項目單位作出相關要求,如報送招標文件審查;在完成招投標工作、試點項目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后15日內,提交一份招標投標有關情況報告等:
五、加強與各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與協作
各單位要在試點項目選取、適用解釋、督促指導、情況跟蹤方面,加強與本級政府有關部門的溝通、協作,特別是要做好《標準文件》和有關行業施工招標文件范本在具體適用上的協調。對于《標準文件》留由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進一步規定的內容,如工程量清單、圖紙、技術標準和要求等,在行業施工招標文件范本出臺前,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標準文件》試點項目情況表
《標準文件》試點項目情況表
填報單位:
序號
項目名稱
建設性質
投資來源
項目總投資
(萬元)
招標文件
編制時間
項目招標人
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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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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