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LAZBCG-20140241
致各潛在投標人:
來安縣水口鎮污水處理廠工程招標文件于2014年9月9日17時后發布上網,現對潛在投標人提出質疑回復、澄清如下:
1、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企業必須同時具有環保部門頒發的環境污染治理乙級及以上運營資質證書(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我公司具有環境污染治理生活污水乙級資質,我公司全資子公司合肥朱磚井污水處理公司具有環境污染治理工業廢水乙級資質:請問這種情況是否滿足投標企業資格要求?
回復:根據環保部辦公廳下發《關于做好停止實施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許可后續工作的通知》(環辦函[2014]680號)、安徽省環境保護廳《安徽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做好停止實施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許可后續工作的通知》(皖環發[2014]35號)的文件精神,對招標文件中要求“具有環保部門頒發的環境污染治理乙級及以上運營資質證書(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內容予以刪除,不作為本項目投標企業必須同時具有資質要求和投標文件資信證明文件、資格審查中資格證明文件內容。
2、招標文件控制價說明里提及控制價中考慮環保驗收費8萬,工程量清單里并沒有單列此項。請問投標時是否考慮此項費用?如考慮,此項費用應列入何處?
回復:此費用已在控制價中土建部分總圖-道路“其他項目清單計價表”中列入,投標人可自行考慮是否列入此項費用,如考慮列入,此項費用可列入土建部分總圖-道路“其他項目清單計價表”中。但投標人無論是否列入,本項目環保驗收及費用均由中標人承擔。
本項目招標在此之前所發布的招標文件內容與本澄清內容不一致的,以本次發布的內容為準,招標文件中的其他內容不變。請各投標單位及時查看,如不及時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負,給投標人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招標人:來安縣水口鎮人民政府
代理機構:來安縣建設工程招標事務所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